XX同道系我单位员工,性别,身份证号,年月参加工作,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,已签订劳动合同。
现因(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"√”):□1,协商一致解除(由用人单位提出)□2,协商一致解除(由个人提出)□3,劳动者单方解除□4,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□5,用人单位裁员□6,因用人单位违法,由劳动者提出解除(劳动合同法第38条划定)□7,因劳动者违法或严峻违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轨制,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(劳动合同法第39条划定)□8,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,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(劳动合同法40条划定)□9,其他:(法律,行政法规划定的其他情形)我单位决定从年月日起与该同道解除劳动合同。
该同道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均匀工资为元人民币,依占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划定,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元人民币,工资发至年月份,特此证实。
员工签名:年月日用人单位(盖章)年月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