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,其父却大闹交警大队,并将多名干警打伤。2010年8月25日淮阳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许广有期徒刑一年。 法院审理查明,被告人许广的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,淮阳县交警大队已经将事故责任划清,因车方没有执行交警大队的裁决,案件已由淮阳县法院审理。2010年5月23日下午15时许,被告人许广到淮阳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问情况时,在交警大队院内无故谩骂、殴打淮阳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干警李某某及其他多名同事。经法医鉴定,李某某及其他三名同事的伤情为轻微伤。 法院认为,被告人许广随意殴打他人,并致四人轻微伤,其行为已构成了寻衅滋事罪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,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