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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证驾车正常行驶发生交通事故不需要承担责任

来源:网络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6-07-08

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 无证驾车正常行驶发生交通事故不需要承担责任   案情先容:王某系某工厂货运司机。

    2004年5月30日,王某驾车到邻县运输货物。

    在返归途中,行经县城的十字路口,其由北向东左转弯时,与张某驾驶的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的小客车相撞,两车损失惨重,张某受轻伤。

    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,张某系无证驾车,但事故的发生是因为王某违背了《道路交通治理条例》关于"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,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”的划定,由此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
       评析:本案的焦点是张某无照驾车正常行驶,与王某的小客车相撞,是否应承担责任。

    对此,在详细的处理中,有两种不同的意见:一种意见以为,没有驾驶证就不该驾车上路,不驾车上路该事故就不可能发生,同样情况下,假如该车由正当驾驶员驾驶,事故就有可能避免,因而要承担事故责任。

    另一种意见以为,张某固然没有驾驶证,但事故的发生主要是因为王某争道抢行造成的。

    所以,不应当认定张某承担责任。

      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。

    理由如下: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第17条划定:"当事人有违章行为,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,应负交通事故责任。

    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虽有违章行为,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,不负交通事故责任”。

    违章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,但并不是所有违章都能引发交通事故。

    无证驾车固然是一种严峻违章行为,但并不意味着只要无证驾车,就一定发生交通事故,有驾驶证不一定就不发生交通事故。

    实践证实,无证驾驶本身不是事故发生的必然因素。

    在分析事故原因时,应先将有无驾驶证暂时搁置一边,夸大不管是有证仍是无证,都应遵守有关道路交通治理法规,谁有违章行为,且该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,谁就应承担事故责任。

    无证驾车者除"无证”外,在驾车过程中假如没有其他违章行为,就不负交通事故责任。

    假如有违章行为,应根据其行为与事故之间因果关系的大小,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。

    假如该违章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,就不应承担事故责任。

    杜尽那种凭"可能”,"想当然”的各种推测往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,更不能地以为只要无证驾车就有事故责任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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